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拾獲貧婦2萬元 不理哀求 女堅索3成 警: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

【何柏均、李姝姮、方佳怡╱台北報導】
台北縣一名獨自扶養子女的婦人昨領取2萬1千元生活費,
卻不慎將裝有手機、金錢的包包遺失,她趕緊撥打自己手機,
一名女子接電話後表示會送到警局;
婦人原想包紅包答謝對方,未料對方自稱是法律系畢業
,要求十分之三報酬、6300元,婦人雖苦苦哀求「能不能拿少一點?」
但對方堅持拿6千元,在旁協調的警察看了不禁搖頭:
「現在的人眼中只有錢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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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這個女生是把錢捐出去也好,自己拿走也好。
我都覺得這都是他應該拿的。
如果沒有什麼侵佔罪或恐嚇罪的問題,
提出「我至少要拿一半,不然拉倒」的要求我也不覺得有什麼不妥,
因為若沒人撿到或願意歸還,你根本一毛都拿不到的。
就算你只拿到三成而不是七成你都要偷笑了!
什麼叫得了便宜還賣乖,這裡倒是個清楚實例。
還有婦人真的很貧嗎?很貧的話會掉這麼多錢嗎?
再貧也沒有我家貧吧?
孩子一個大學一個高中,都可以去打工養自己了。

 


媒體或許多人一直抨擊潘女無情,
說婦人家境並不好卻還硬要收取三成酬謝。
卻沒有人說如果錢這麼重要為什麼還會笨到遺失?
從頭到尾根本就是自己的過失還怪別人沒有同理心沒有愛心。
為什麼不會反省自己的愚笨。
6300就是為你自己的愚笨付出代價。
現在社會倒反過來攻擊拿取三成的人,
就算會還錢的人就是為了那三成而還錢,那又怎樣?
如果沒有這條法規,那大家都不要還不是最好。

 

 

「警:現在人眼中只有錢嗎?」
「教育專家吳娟瑜感慨地說:「
懂得物歸原主代表有良知,但主動說出口要錢,這態度就有失敦厚。」
她表示,在人際關係裡,相互扶持、相互關心、善良友愛,才是正確價值觀,
但接連發生大學生撿到錢向失主索報酬事件,
顯示社會越來越功利、太以錢為重,
她給年輕人建議:
「不管失主有沒有給酬賞,都不應該主動開口,才是禮貌的表現。」

 


禮貌的表現?
那失主如果沒有主動提說要給付酬謝,
是不是不上道?沒有自知之明?不禮貌?

 


眼中當然要大部份都是錢。
如果沒錢,就會沒有尊嚴。
社會就是這麼現實。
人怎麼能不長進?
光有愛心、關心、善良友愛等正確的價值觀是不夠的。
最正確的價值觀永遠都是多少錢等於多少份量。

 

 

無私的愛真的很美好,那種愛會溫暖人的心靈,將來遇到困難,
這樣無私的愛會是一輩子力量讓你渡過難關。


沒有錢真的也很悲哀,那種心酸會讓你對人性失去信心。


這兩種都在我生命裡出現過。
導致未來看事情會有些偏激極端。

 

而且那個女孩子是把錢捐給動物
能讓婦人記取教訓,又能幫助動物
有什麼不好?
怎麼會有失敦厚?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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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莎拉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